人溺己溺翻译事

刘绍铭

张爱玲的《色,戒》,有Julia Lovell的英译:Lust, Caution。译笔流畅,病在中文理解能力不足,每见失误。有些失误倒不是因为译者看不懂原文,而是差了一点考证的工夫。Lovell把「霞飞路」译为 Hsia-Fei Road(拼音是Xiafei)。租界时代的上海,洋标帜很多。「霞飞」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法军总司令Joseph-Jacques-Césaire JOFFRE(1852-1931)的音译。《色,戒》的英译,理应把「霞飞路」还原为Avenue Joffre。

霞飞路在英文翻译作品中不能音译,如同香港的「弥敦道」是Nathan Road,不是Midun Road的道理一样。香港的浅水湾酒店在张爱玲传奇《倾城之恋》中扮演了月老的角色。对上了年纪的老香港说来,The Repulse Bay Hotel是一份残存的浪漫记忆。浅水湾酒店因此不可以是Shallow Water Bay Hotel,更万万不可音译为The Qianshuiwan。

陈一白在2011年1月9日《上海书评》写的《谈谈〈老人与海〉的三种译本》,立论中肯,极有见地。难得的是行家文笔平易近人,少以行话或「夹杠」 (jargon)炫人。陈先生选的三个译本依出版的时序是:余光中、张爱玲和吴劳。陈先生用了最大的篇幅讨论余光中教授的译文。据单德兴《翻译与脉络》所引资料,余教授翻译《老人与海》时,还在念大学,1952至1953年间在台湾的《大华晚报》连载刊出。陈一白引用的是2010年10月译林出版社印行的简体字本。余光中在此书的译序上说新版本曾大加修正,改动的地方达一千处以上。

修订本显然还有不少疏漏之处。陈一白在第二页就找出问题。老人没有什么朋友。偶然跟他聊聊天、照顾他一下的是个男孩。这一天孩子要请老头喝啤酒:「Can I offer you a beer on the Terrace and then well take the stuff home.」

余光中的译文:「我请你去平台上喝杯啤酒,好不好?喝过了,我们再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小写terrace是平台、阳台。T字大写的Terrace就成了名词。陈一白说,书中用了大写的「平台」,其实是La Terraza酒吧,今天已成观光热点,许多游客都到那里缅怀海明威。余光中在这地方看走了眼,引起了故事中一系列连锁反应。把大写的Terrace看成 「小楷」,这种失误,谁也不敢说自己不会犯。为了配合陈先生的文章,《上海书评》特意把《老人与海》中露台酒吧的原型照片印制出来。海明威当年如果让孩子说请老人到La Terraza喝啤酒,一来这两个字的第一字母是大写,二来terraza是西班牙文,不管译者怎么不小心,也不会译为「平台」。但海明威写的是小说,不是旅游指南,在处理人物的身份和地点的名称上,没有必要实事求是。

陈一白在余光中译文找出的纰漏,我们只能选些有标示性的来讨论。原文:「Ill back when I have the sardines, I will keep yours and mine together on the ice and we can share them in the morning.」余译:「我弄到了沙丁就回来。我把你的和我的一同冰起来,明早就可以一同吃。」

陈先生说余光中显然没有斟酌上下文,才会把share解作「同吃」的。在这句子中,沙丁鱼是用来作鱼饵的。

Critic文评家、剧评家、译评家,他们的本分是说三道四,指点江山。这些专爱在人家泡制出来的食品中找碴子的人,究竟会不会下厨?厨艺如何?陈一白先生大概想到,自己说了余光中半天不是,如果不作些「示范」,实在说不过去。先看原文:

He saw the phosphorescence of the Gulf weed in the water as he rowed over the part of the ocean that the fisherman called the great well because there was a sudden deep of seven hundred fathoms where all sorts of fish congregated because of the swirl the current made against the steep walls of the floor of the ocean.

对海明威文体有研究的读者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用四个clauses构成的长句,非海明威本色。他破例写了这个没有标点的长句,一定别有用心。先看余光中的译文:「他划过渔人所谓巨流的洋面,看到水里‘湾草’磷磷闪光;该处海床陡降七百英寻,湾流撞在海底的峭壁上,形成漩涡,所以各种鱼类都在此汇集。」

拿原文跟余译比对,马上察觉到的是句子的次序经过调整了。原文叙述一气呵成,译文用了一个「分号」(semi-colon)。用陈一白的话说:「于是这可由双重原因状语从句构成的复合句不再层次分明、环环相扣,而是变成两个前后看不出有任何联系的分句。」

余光中把Gulf weed译为「湾草」,其实应是「马尾藻」,陆谷孙的《英汉大词典》有载。Great well译为「巨流」,其实是「大井」。海明威行文布局,处处顾虑周详。陈一白这样解读说:「老人出海时天尚未亮,所以他不可能看到Gulf weed,只能看到phosphorescence(磷光)。身为当地久经风浪的渔夫,老人看到磷光,当然知道是马尾藻发出来的,而马尾藻的出现,则意味着他把船划到了‘大井’这片海域。老人知道‘大井’有许多鱼,但他却决意到远海去抓大鱼,这强化了全书的悲剧色彩。」

陈先生因此肯定地说,phosphorescence, Gulf weed, great well和all sorts of fish是四个关键词,次序不容更改,否则会与书中的构建现实相悖。依陈先生看,海明威这个长句子有特定作用:通过文体的变化来强化作品中的某种气氛或人物的情绪。海明威虽然没有描写老人的心情,「但这个复杂的、信息密集的句子如同一阵急促的战鼓,成功地传达出大战在即的紧张氛围,真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该让陈先生给我们「示范」了。他的译文是:「他看见磷光闪闪,那是水中的马尾藻,此时他划到的这片海面,被渔夫称为‘大井’,因为这里突然变得很深,有七百英寻,各种各样的鱼儿因为水流冲击海底陡峭的岩壁形成的漩涡而聚集在这里。」

果然,陈先生的译文顺应了四个关键词的出现次序:磷光、马尾藻、「大井」和各种鱼儿。如果我们继续对余光中的译文挑眼,那么可以说他把the part of the ocean that the fisherman called the great well译为「洋面」有点怪异。Ocean通常译为「海面」。但在我看来,最值得讨论的是「所谓」的说法。我们细看原文,the fisherman是单数,因此这个「渔人」就是「老头子」本人。「所谓」是so-called,表示对所称存疑,或有保留。这片海面被老头称为「大井」,对他而言,这就是大井,没有什么所谓不所谓的。

陈一白先生的译文,调配有度,堪称范本。难得的是,他译文保持了原文的syntactic sequence(句法组合的次序):phosphorescene,Gulf weed,great well all sorts of fish。前面说过,海明威这个信息密集、急如战鼓的长句,是用四个clauses构成的,全句没有一个标点。中文如要在格式上亦步亦趋,只有用「意识流」的句法。这句子虽然结构复杂,内容却不是老人的独白或思绪。用意识流的文体翻译,那就像俗语说的牛头对马嘴那样不相称了。因为中文和英文在结构上存在本体的差异,现代汉语没有相同的表达形式,所以陈先生不得不用断开的短句来传递原文长句子的讯息。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文,也无法突破这种语文结构的限制。

陈一白的长文重点讨论的是余光中的译本。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本,可能是为了篇幅关系,落墨不多。陈先生指出余光中对share沙丁鱼的误解后,这么说:「余先生曾任台湾中山大学外文系教授达十五年之久,以他的英文造诣,绝对没有可能看不明白这层意思,他何以会这样译,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实这并不难解,译者一时大意,没有细看上下文来决定share在这context上的意义。

译文的水平,与译者的「江湖地位」并无关系。译坛名宿Arthur Waley把「赤脚大仙」看成redfooted immortal,可能是匆匆取了「赤」字在辞典上的第一义。这种失误如「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翻译工作,没有谁可以「君临天下」,这也是说谁都可能犯错。本文以「人溺己溺翻译事」标题,听来有点不伦不类,但我是想到自己翻译的几本小说,行家若拿到手术台上解剖,准会找到好些「大可商榷」的地方。「人溺己溺」不外是要跟大家share翻译工作之风险,认识到自己的译作,随时有失手之可能。

说到翻译的风险,陈先生给了我们一个现成的例子。《老人与海》的第一句:He was an old man who fished alone in a skiff in the Gulf stream and he had gone eighty-four days now without taking a fish。陈先生说这句话,「以中文写作在海内外文学爱好者中享有教母般声望的张爱玲居然译为:‘他是一个老头子,一个人划着一只小船在墨西哥湾大海流打鱼,而他已有八十四天没有捕到一条鱼。’」

陈先生认为这是一般初学翻译新手的毛病:时刻不忘将不定冠词译出来。海明威惜字如金,对赘词深恶痛绝。依陈先生的意思,此句中译,大可把「一个」、「一只」和「一条」删掉,简化为:「他是个老人,独自划着小船,在湾流中捕鱼,八十四天来,他没打到鱼。」陈先生的话有理,中文的习惯的确如是。我想张小姐若不是在看原文时把「一个」、「一只」和「一条」盯得这么紧,她不会写出这么啰嗦的中文。翻译工作一不小心就自损其身,此是一例。这也就是上面所说的风险的一种。张小姐当年若不为稻粱谋而「下海」翻译,就不会写出这些半洋化的句子。不过话说回来,就目前老人的境况来说,我倒觉得如果说成「八十四天来,他没打到一条鱼」加上「一条」,效果更能托出老渔人可怜的处境。这家伙连一条鱼都抓不到!真的,一条鱼都抓不到。